衢州市公积金贷款条件

导语 衢州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分别是什么?快来查看吧!

  贷款条件

  借款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住房公积金,且申请时账户属于正常状态。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距上次还清贷款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且10年内不得有3条及以上的公积金贷款记录。

  3.借款申请人及房屋共有权人家庭在购房所在城区范围内房产数量不超过2套。

  4.借款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有稳定经济收入,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征信报告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1)借款申请人或配偶信用卡和贷款有逾期尚未偿还的本金或利息的,账户状态出现冻结、呆账的;

  (2)最近24个月内,借款申请人或配偶信用卡业务逾期含贷款还款逾期合计10次及以上的;

  (3)最近24个月内,借款申请人或配偶拖欠贷款本金或利息连续3期或累计6期及以上的(信用卡单笔逾期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次数计入贷款逾期次数);

  (4)最近24个月内,借款申请人或配偶采用到期一次性还款方式,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上的;

  (5)五年内有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行为的或公积金贷款出现过涉案诉讼情况的。

  6.借款申请人距离退休年限在1年以上。

  7.借款申请人须以购买自住住房的总价值设定全额抵押。

  8.借款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9.部队转业干部,缴存次月即可申请贷款(须提供干部转业证)。

  10.在全国范围内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衢州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已经使用过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异地贷款)的职工,无论贷款是否结清,不得受理其异地贷款申请,也不得出具《异地贷款缴存证明》。

  11.房屋共有人中有未成年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12.非住宅类房产,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13.公积金贷款设定的房产抵押土地性质应为国有土地使用性质。

  1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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